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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公文时效

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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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了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和乡镇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乡镇共承接56项赋权事项,全部为行政处罚。(附:《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重新调整下放的56项权力中,第一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我县2019年承接的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其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为2019年赋权清单中第五十条的拆分),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为自治区新增赋权事项。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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