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公文时效 |
县各相关部门:
《武川县健康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7〕22号)、《武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8〕30号)、《武川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8〕43号)等三个文件均时效到期,决定废止。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