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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LC/2024-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LC/2024-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7
公文时效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将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到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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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农[2020]3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林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农[2010]576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资环指[2023]8号)的文件精神和《武川县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规定,2023年我县新落界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553400亩,每亩补贴11.2元,共计6198080元,目前资金已到位,我局已和各乡镇对新落界的地块和界限进行了确认,请各乡镇尽快按新落界面积组织落实到户上报清册(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武川县2023年集、个体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统计表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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