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18:10
来源
应急管理局
被激励主体: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一年内未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未被其他行业领域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激励实施主体:武川县应急管理局
奖励依据:《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激励措施:我局将该企业评定安全生产低风险(D级)企业,在政府采购、资质认证、评先创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减少检查频次。同时将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守信典型广泛宣传,为其他企业提供良好榜样。
实施成效:通过守信激励,让守信企业享受到信用带来的惠利,促进市场主体关注信用、应用信用、保护信用,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主办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 电话:0471-88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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