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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5-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ZB/2025-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2
公文时效

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川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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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决定成立武川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杨永刚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云晓敏  政府副县长

委  员: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杜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专门教育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门教育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专门学校办学情况的调研督导,审议专门教育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研究确定专门学校规划、建设、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组建指导专门学校学生入学及转出评估专家库。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做好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加强对指导委员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进展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专门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及时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需要指导委员会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县委政法委负责将专门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指导协调解决专门学校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将专门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专门学校规范学生收教、课程设置、学生离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配学校班子建设和配齐配强学校师资力量,负责指导专门学校做好人员管理、招聘工作,统筹在校教师职称评定和事业管理岗人员晋升工作,负责专门学校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研究制定完善专门学校与普通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学校衔接机制。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和配合专门学校做好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做好符合送读条件未成年人的报批和送读工作,按照程序移送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负责指导专门学校学生行为矫治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加强专门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配合专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有违法犯罪经历学生的监管、帮教工作,减少重复违法犯罪;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分析研判工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决策支撑。配齐配强专门学校警务人员,配合做好专门学校学生入学及离校工作。

县人民法院负责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与专门教育融合机制,负责指导乡镇法院结合职能职责配合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送读工作和有违法犯罪经历学生的规劝、监管、帮教工作;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与专门教育融合机制,负责县检察院结合职能职责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分析研判工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决策支撑;配合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送读工作和有违法犯罪经历学生的规劝、监管、帮教工作;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专门学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按要求享受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县财政局配合市教育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于确需县本级承担的资金提请县人大批准列入年度预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专门学校做好人员招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对专门学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选配优秀退役军人,保障专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指导党建引领工作,组织各阶层商会和企业党组,为学校发展注入“新动能”;组织专兼职社工队伍进学校开展服务活动。

团县委积极参与教育矫治工作,引导、联系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

县妇联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调查等教育矫治工作。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积极参与教育矫治工作,开展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

四、运作机制

(一)定期会议制度。指导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进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指导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指导委员会确定,不再另行发文。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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