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Y/2024-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Y/2024-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公文时效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行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取得成果,加大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就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行为,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巩固“双减工作”取得教育成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努力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三、治理重点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在职教师以为学生托管、提供住宿为由进行学科辅导,收取费用从中获利;
(四)在职教师接受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参与有偿补课;
(五)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应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愿;
(六)教师应恪守师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荐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武川县教育局将和武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违规补课的各级各类教师、经排查掌握的重要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471-882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