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HB/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HB/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贵单位来函《关于呼和浩特武川碳达峰先行示范风储基地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及天能重工武川150MW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接网工程线路路径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函》(【2022】101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1}145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城区地下水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4}39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托克托县等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21}18号)文件精神及《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呼环委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精神,截至目前,该项目选址区域未涉及已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回函不作为正式审批文件,未通过环评审批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