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18:01
来源
政府办
(第二轮第34项整改任务)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第3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呼和浩特市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电话:0471-8821776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迎宾路西武川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尾矿库停产停建超过三年就应当进行闭库。督察发现,全市39座应闭库的尾矿库闭库工作尚在推进中,未能按期完成。 |
牵头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2024年底前完成武川县39座尾矿库闭库销号治理任务。 |
整改措施 |
1.完成14座继续使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并接入内蒙古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任务; 2.完成25座尾矿库的闭库销号任务。 |
完成情况 |
(1)县应急管理局已牵头对武川县境内下一步继续使用的14座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内蒙古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 (2)对于下一步不再继续使用的25座尾矿库,县应急局已牵头对13座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闭库治理,闭库工程已完工并通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验收,具备闭库销号条件;12座经安全评估,已自然恢复,通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具备闭库销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