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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09:37

来源
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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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切实做好禁养结合、积极鼓励养殖场(户)加快出栏采取措施公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4-11-0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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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解决牲畜舍饲养殖任务,县委、县政府立足实际,中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武川县关于进一步全面禁止放牧的实施方案》(武党办字【2021】44号),疏堵结合,坚持从“遏制散养数量和提高生态质量”两方面发力,全力抓好“执法”“棚圈”“畜种”“草源”“奖补政策”“产业”“生态”重点工作,落实“舍饲圈养和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为确保制定的政策文件符合县情、贴合民意,真正使老百姓受益,按照“一户一表、户主签字”的方式,开展了两轮禁牧工作问卷调查,面对面与乡镇负责同志、村两委班子成员、养殖大户和农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在遏制散养数量上印发了《武川县禁牧工作补充方案》(武党办字【2021】53号),在提高生态质量上制定了《武川县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方案》,在解决舍饲圈养饲草料上制定了《入驻麓川原养殖园区饲养羊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武政批字【2024】140号)。

一、鼓励出栏采取的措施

1、棚圈补贴

全县九个乡镇共补贴农户607户,棚圈补贴8.4万平方米;储草棚补贴4.14万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补贴1.08万平方米,共需补贴资金1919.82万元。

2、饲草料补贴

县政府安排500万元衔接资金实施入驻麓川原养殖园区饲养羊补贴项目。入住条件:武川户籍的养殖户,超出院内养殖规模数量(常住户每人最多养殖量30只),且没有享受历年棚圈补贴的农户(包含一般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入住养殖户的补贴数量上限为200只;入住时间为2024年8月底前入驻麓川原养殖园区,并签订入驻养殖协议;补贴内容为免费使用养殖设施和住所;补贴标准采取差异化补贴政策,一般农户每只羊过渡期内可享受饲草料补贴2元/天,享受政策脱贫户和监测户每只羊过渡期内可享受饲草料补贴2.5元/天,补贴时限为90天;预计补贴25000只羊左右。

3、出栏肉牛和出栏肉羊补贴(自治区级补贴)

年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对实际年出栏育肥肉牛500头或肉羊3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园区、并在自治区内屠宰且具有产地检疫证明的,按出栏每头肉牛300元、每只肉羊60元给予补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和推广,为我县舍饲圈养起到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同时真正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