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11:05
来源
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武川县园地、林地定级和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武川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武川县自然资源局
(四)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武川县自然资源局报名。
(五)联系人:****
(六)联系电话:****
二、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对象应为武川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尤其是关心我旗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情况的。
(二)参加听证会的对象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25日17:00前到武川县自然资源局报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三)申请旁听听证会的代表,应于2024年10月25日17:00前到武川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武川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