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15:37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下拨2024年10月份院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共计28851.9元。
武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