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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场监管局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对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中心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一个食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菜籽油”;
生产日期:2023-03-05;
规格型号:5升/桶;
检验不合格项目: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案件处置情况
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中心学校使用的“菜籽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中心学校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