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519:55
来源
市场监管局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5个食品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呼和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
1.香蕉(购进日期:2021年11月07日)。抽样基数:10公斤;检验不合格项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吡虫啉;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1月09日)。抽样基数:10公斤;检验不合格项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腐霉利;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香蕉(购进日期:2021年11月09日)。抽样基数:10公斤;检验不合格项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吡虫啉;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白砂糖(生产日期2021年03月12日)。食品标签-产品标准代号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5.纯正红糖(生产日期2021年07月13日)。食品标签-产品标准代号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1.香蕉(武川县马登锋超市三分店经销)、2.香蕉(武川县兰海军水果超市经销)、3.韭菜(武川县马登锋超市三分店经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4.白砂糖、5.纯正红糖(武川县汇万家商贸有限公司经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涉案的武川县兰海军水果超市、武川县马登锋超市三分店、武川县汇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向武川县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可镇一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