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11:02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承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范围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 (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 (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隐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档案公共服务
1.档案的接收、转递;
2.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5.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
三、档案接收、转递、查(借)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政审考察服务需提供的要件
1.档案接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
③若户籍地为武川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工作地为武川非公有制单位的,提供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
④齐备且密封完好的档案。
2.档案转递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
③商调函;
④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查(借)阅服务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情况说明。
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情况说明。
5.政审考察服务
出示函件或介绍信、政审人员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①公对公发件
机要或邮政EMS:身份证、调档函。
②政审结束提档
政审函件或介绍信、调档函,政审人员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业务咨询和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武川县可镇迎宾路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471-8823533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