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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2023年以来共破获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157起、公安部督办案件16起

发布时间: 2024-06-12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2024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157起、公安部督办案件16起。

据悉,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领域,紧盯突出环境资源问题,持续严打污染环境、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采矿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犯罪。联合住建、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4”、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危害候鸟犯罪、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打击破坏黑土资源区域会战等专项行动。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黄河和“一湖两海”生态治理,连续4年部署开展“保卫黄河”专项行动,协同水利、农牧等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黄河禁渔”等专项行动。连续3年在蒙东地区组织开展打击盗采黑土泥炭犯罪专项行动,有力保护了“耕地中的大熊猫”。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深化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努力打造具有北疆特色的实战化专业化生态警务。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自治区黄河办等8部门开展黄河流域“天、空、地、人”立体化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整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黄河内蒙古段生态环境风险隐患,2023年以来,共查处黄河流域刑事案件1027起。与宁夏公安机关签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协议》,北京、天津、内蒙古等8省市公安机关共同签署《海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刑事打击警务合作协议》,持续加强区域生态警务合作,全面开展联防、联治、联打、联控、联宣,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全面落实“河湖长+警长”机制和河湖长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危害河湖安全犯罪,2023年以来,破获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5人,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2023年,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和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与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有效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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