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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场主题新闻发布会 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行业共识

发布时间: 2024-05-15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5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二场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据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文旅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对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深化诚信理念,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行业共识;安排巡查专员,密切跟踪网络热点,关注游客关切,对旅行社招徕过程中虚假宣传进行巡查,对违规行为立即叫停、及时处置;有效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问题,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情况。今年1至4月,全区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3997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5202家次,办结案件17件,其中责令停业整顿2家,吊销许可证1家,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自治区诚信建设提升年,结合基金监管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对欺诈骗保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并把医保信用体系建设与打击欺诈骗保结合起来,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针对欺诈骗保领域失信问题及时曝光,力争营造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诚信计量、食品安全诚信、知识产权诚信、市场秩序诚信等方面的监管,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等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发布机制,开设诚信建设公示专栏,集中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全区首批26家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经营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可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积极推动各盟市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将一些情节恶劣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通过官网陆续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和家长有效甄别,让违法违规举办的机构无所遁形,为合法合规举办的机构树立正面形象,为诚信经营的举办者做好“背书”。通过取缔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责令退费、做出行政处罚、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等手段,减少滋生“黑机构”的土壤,防范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有效形成了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效应,持续在校外培训机构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健康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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